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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炳生:如何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发稿时间:2018-08-22 08:50:00 来源: 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品牌很重要,代表着特定的品质和价值;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定,影响生产者的销售收入。企业品牌是一个企业独享的品牌,区域公用品牌是特定区域内生产者们所共享的品牌。

  从整个农业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非常重要,具有普遍性的使用价值,超越了单个的企业品牌。

  企业品牌,由企业自定;为获得法律保护,需要到工商部门申请注册批准。区域公用品牌,也可以由区域内部的组织自定;而为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获得法律保护,也需要申请注册批准。这种经过认定批准了的区域公用品牌,就是地理标志。

  我国的地理标志管理,比较复杂。在今年机构改革前,有三个国家部门介入,即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农业部。三个部门,均发布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分别是:工商总局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8),并设计使用了三种不同的标志图案。迄今为止,工商总局和农业部分别批准了2000多个地理标志,质检总局批准了1000多个地理标志。在各种产品中,农产品受地理位置的影响最为突出,因此,绝大部分地理标志产品,都是农产品。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无非是包含着并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在某个特定的区域内生产出的某种产品,具有着特别的优良品质和食用价值。公用品牌名称构成上,通常是区域名称+产品名称。从已经获得三个国家部门批准的地理标志看,绝大多数区域覆盖范围,是县级区域,少量区域覆盖范围是地市级区域,个别是县级以下区域。这是有道理的,符合绝大部分农产品生产的规律,也与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

  不久前,调研了桂林市的几个县,这几个县,都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其中,在荔浦县,有荔浦芋,是工商总局批准的;有荔浦砂糖桔,是农业部批准的。在平乐县,有平乐慈姑和平乐石崖茶,均是农业部批准的。在恭城县,有恭城月柿,分别获得了工商总局和农业部的批准。在阳朔县,有阳朔金桔,分别获得了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的批准。

  机构改革之后,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合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了,农业部改为农业农村部了。原来的三套地理标志管理体系并存的情况,如何发展,是全部保留,是存二,还是存一,尚需拭目以待。

  随着农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日益发挥出决定性作用。我国各地的农业结构日益优化,比较优势日益凸显。农业生产区域专业化,即一县几品,甚至一县一品,不断涌现。农业要实现优质发展,实现品牌化发展,最主要的基础,就是要适应当地的自然条件,种植最适宜的产品品种。或者反过来说,每个区域,都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自然条件的比较优势,使得产品成为全国最优或者全国最优之一。

责任编辑:杨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