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强 张洪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河南人口总量、人口密度、人口流动量都比较大,社会问题复杂多样,必须扎扎实实加强社会治理。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基层治理队伍、基层治理机制、基层治理网格、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进行定点帮扶,不仅锻炼培养了一大批优秀青年干部,也在脱贫攻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河南共有派驻村1.3万个,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3.3万名。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道路上,需要持续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在基层高效能治理中的引领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的重要意义
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党中央就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拉开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序幕。然而,受乡土人情、关系、面子等因素的制约,落实各种政策和扶贫项目,仅通过村干部难以做成、做好。驻村第一书记作为外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选派的优秀干部,能够自觉地将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实好,做到精准识别贫困户并进行精准帮扶。
建强基层党组织的现实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然而,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大量人财物外流,村内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居多,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老龄化严重,无人管事、无人干事、无钱办事现象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无法发挥。驻村第一书记是村庄外部的治理力量,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能够将城镇先进地区的治理理念、治理要素、治理资源等嵌入村庄治理格局,是将国家战略转化为乡村实践,激活乡村内生动力、推进高效治理的有效举措。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群众路线是党治国理政的底层逻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群干群关系,将脱离群众视为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并要求全党同志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党的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包村干部、联村干部不同,驻村第一书记需要遵守“五天四夜”的工作纪律。通过与村干部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组织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通过置身事内的身体力行,驻村第一书记将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做好群众身边的小事,在做事的过程中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任。
驻村第一书记在帮扶治理中的重要成效
有力推动了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脱贫成果得以巩固。脱贫攻坚期间,各地驻村第一书记在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帮扶政策之外,为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发展各种扶贫产业,如中原传统农区发展庭院养殖湖羊、家庭手工等,充分利用庭院空间、充分吸纳全家劳动力以增加收入,使脱贫成效具有稳定性。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尤其是对于集体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如何使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驻村第一书记积极思考,建章立制,用制度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对于光伏电站、扶贫车间等标配扶贫产业,各地均建立了《扶贫车间务工奖励办法》《奖优济困基金使用规定》等规定,对存在返贫风险、致贫风险的家庭进行及时救助和帮扶,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兜底和保障作用,树立起扶贫济困、孝老爱亲、劳动最美、脱贫光荣等鲜明导向。
显著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治理模式得以有效探索。驻村第一书记带领村“两委”,在落实支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三会一课”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干部值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等,形成了每天有值班、要事有记录、工作有安排、问题有反馈的工作秩序。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解决重大问题,要事大事等决议坚持公开上墙,接受村民监督,村民信赖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村“两委”和党员群众的参政议政和民主决策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通过村“两委”换届,驻村第一书记将村庄各类中坚力量纳入“两委”,充实了村庄治理力量,积极探索了“一核多元”村庄治理模式。“一核”是指农村党支部,“多元”是包括村委会、监委会、后备干部、村民代表、各类示范户、享受政策户等各类群众。各类群众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不仅参与村级事务决策,还参与具体实践,形成各展所长、协同治理的治理格局。在面临工作困境时,积极群众成为村“两委”的智囊团;在时间紧任务重时,积极群众成为“拉得出来、冲得上去”的预备队,为村庄治理水平提升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群众基础。
明显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党的农村执政基础更加稳固。驻村第一书记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五天四夜”,每天将村庄走一遍,到农户家里看一遍,和路边群众聊一聊,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根据政策回复群众的诉求,党群关系得到极大巩固。驻村第一书记通过“五天四夜”的以身示范、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使村干部的“党员”身份得以激活。村干部逐渐养成了服务群众的自觉,实现了由“向上看”到“向下看”的转变,主动走访群众,主动发现问题、服务群众,干群关系得到极大发展。
驻村第一书记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的实践路径
牢记使命担当,找准职责定位。一要牢记“共产党员”的共同身份,顺势而为。驻村第一书记的选派单位级别存在差异、类型不同。第一书记们虽派出单位有别,但必须牢记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共同身份,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选派到村为群众服务的“办事员”。驻村第一书记要善于运用中央关于驻村第一书记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等各类政策性文件所形成的政治势能。正是政党的高位推动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势能,驻村第一书记要准确理解政策效能的产生来源以及在压力传导机制下适当地运用,在自主制度空间和职责权限内,乘时因势,顺势而为。二要理顺各类关系,“分工不分家”。驻村第一书记要理顺与派出单位、村“两委”、上级党组织之间的关系。与派出单位,要发挥派出单位的后盾保障作用,积极将单位的教育、科技、人才等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与村“两委”,要发挥指导和帮助作用,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出现“权力替代”“权力包办”现象;与上级党委,要依靠和配合县乡两级,开展各项工作之前取得县乡两级的支持。注重与各类关系主体的沟通交流,遇事共商、问题共解,形成“分工不分家”协同高效的驻村帮扶工作格局。
培育积极群众,挖掘治理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作为,善于从推进社会治理中总结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规律,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把工作做细做实。“积极群众”是村庄场域内积极主动参与各类公共事务的群体,具有高度的无私奉献精神。在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长期比邻而居、充满乡情且具有血缘纽带的乡土社会,是产生积极分子的沃土。在治理力量挖掘上,驻村第一书记要发现、培养、建立一支“积极群众”队伍,作为党员干部和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和“三治结合”骨干力量。积极群众的发现、培养和利用,要区别对待。对于热心公益型积极群众,如农村的热心人、老好人,可以在其协助处理村务、修桥铺路、帮助困难群众、捐款捐物等活动中发现,在公益劳动、协助处理辅助性村务中培养,发挥他们在村庄各项公益事业中积极带头的作用。对于致富能手型积极群众,如种植养殖户、小加工户等,由于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在村庄内部,他们有能力也有积极性参与村庄公共事务,以便他们的社会资本扩大和再生产。对于这些经济能人,可以通过为他们提供技术、市场联系、落实政策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积极吸纳他们进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中,发挥其带动村民发展产业、共同致富的作用。对于文体爱好型积极群众,如参加腰鼓表演、广场舞的中老年妇女等,可以通过为其活动提供器材资助、建设活动场地、组织演出比赛以及表扬鼓励嘉奖等予以支持,发挥其带动群众活跃文化生活的作用。
健全衔接机制,巩固帮扶成效。前后驻村第一书记的有效衔接,是保证各项工作持续推进的关键。在驻村第一书记选派上,要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健全前后驻村第一书记有效衔接机制。为保持定点帮扶的稳定性,原则上,选派单位与派驻村结对帮扶关系在三任驻村第一书记任期内保持不变。调查发现,帮扶成效显著而且可持续的村通常都是由同一单位至少选派了三任驻村第一书记。前赴后继的“接棒治理”能够保证工作的连续顺畅,更容易在目标上取得一致,在做事过程中“不折腾”,一任接着一任干,久久为功。为保持定点帮扶的连续性,任期轮换时,继续设立1—3个月的交接期,新任驻村第一书记提前介入,现任驻村第一书记以老带新,实行压茬交接。交接期间,新任驻村第一书记要虚心请教,现任驻村第一书记要真心相传。现任驻村第一书记充当好新任驻村第一书记的“指导员”,新任驻村第一书记要在各项工作中走在前面,积极主动作为。要制定交接目录和材料清单,特别是现任驻村第一书记要将积极群众名单、产业发展规划、村“两委”分工、县乡两级人脉资源等交接到新任驻村第一书记手中,确保各项工作不掉线、不断档。
(作者分别系周口师范学院校长、党委副书记;周口师范学院校聘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