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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

发稿时间:2026-03-16 11:12:00 来源: 农民日报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结束后,对原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进行调整优化,推动帮扶小额信贷制度平稳衔接,持续为农村有帮扶需求的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供金融支持。

  《通知》提出,帮扶小额信贷将在延续原有政策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相比此前主要面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政策将支持对象调整为农村地区有帮扶需求的人口,在保持普惠属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在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帮扶小额信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对确有扩大生产经营需要、用于购买农业设施设备、发展设施农业等经营活动的借款人,贷款额度上限可适当提高至10万元。贷款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原则,资金必须用于发展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建房、婚嫁、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

  在成本方面,《通知》明确继续实施财政贴息支持政策。中央财政将按照贷款利率的70%给予贴息,贴息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配套贴息,引导借款人合理承担部分利息成本。通过财政贴息与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相结合,进一步降低农村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为提升政策实施效果,《通知》还从监管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协同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将指导银行机构完善专业化经营机制,加大对帮扶小额信贷的资源倾斜;金融机构则可结合农村生产经营特点,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提高信贷投放效率。

  在风险防控方面,《通知》提出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已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机制的地区,可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财政、金融和地方政府多方协同,提升金融机构参与帮扶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近年来,金融支持“三农”力度不断加大。银行机构通过普惠金融、政策性金融和专项信贷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的信贷投放,为粮食生产、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此次帮扶小额信贷政策优化,也被视为金融政策持续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

  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天浩

责任编辑:蒋宇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