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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破壳清零到提质倍增

发稿时间:2026-07-29 10:58:00 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日,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清水镇半坡养殖园区的嘉硕农丰养殖场,总经理岳建磊一边查看肉牛采食情况,一边算起收益账:“村集体以项目资金入股园区,每年稳定拿到6%—8%的固定分红,村民能进场务工挣工资,土地秸秆还能卖给养殖场变现,多方都得了实惠。” 

  近年来,酒泉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委统筹、组织牵头、部门协同、乡村主抓、政策赋能,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从破壳清零向提质倍增跨越。

  优化队伍 抓实培训

  激活发展原动力

  “以前我们各干各的,现在园区建起党支部,从育苗、施肥到销售都有党员带着干,遇到难题支部会集体研究,我们心里踏实多了。”在肃州区戈壁农业产业园,种植大户李广感慨。   

  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酒泉市以组织过硬、队伍优化、能力提升为导向,筑牢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立足建强基层桥头堡,制定实施党建引领乡村产业振兴“强五链促四化”行动实施方案,坚持“应建尽建、能建必建、覆盖到位”原则,推动党组织体系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产业链等集体经济关键领域延伸,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集体经济全链条、各环节无缝衔接、全面覆盖。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议事决策机制,通过“四议两公开”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向不偏、路径清晰、群众认可、落地见效。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为配强振兴领头雁,酒泉市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程,以县乡分级建库、动态管理模式,建强村干部后备力量库。常态化开展村“两委”班子履职能力分析研判,择优选用政治可靠、敢闯敢干的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依托市县党校、甘肃玉门铁人干部学院,采取集中轮训、专题调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完成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抓集体经济、促增收致富的实战能力。

  与此同时,酒泉市精准调整驻村工作队工作重心,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一体推进。近年来,从市直机关选派骨干力量到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选派356名金融系统专业人员下沉帮扶,精准对接产业、服务发展,为村级集体经济破局突围、提质增效提供坚实支撑。

  强弱联建 村企联动

  拓宽增收致富路

  立足各区县资源禀赋,酒泉市坚持盘活存量资产深挖潜力、对接外部资源扩充增量,统筹盘活各类资源要素,为集体经济发展赋能增效。

  强弱联建补短板,酒泉市总结运用脱贫攻坚有效经验,压实党政机关联村帮扶责任,动员各部门立足职能优势,为包联村提供政策、资金、技术、市场、信息全方位支持。制定《关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倍增计划的若干措施》,就土地、金融等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专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城郊富裕村与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优势互补的薄弱村党组织联建、资源联享、产业联育、人才联培,以强带弱、抱团发展,带动薄弱村集体经济产业升级、增收提速。

  坚持城乡统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在玉门市创新开展“百企兴村”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34名县级领导联企包村,139家规模以上企业与59个行政村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帮扶关系,构建村企共建、产业共兴、收益共享的增收机制。目前,累计落实各类帮扶资金1988万元,助力村集体增收1853万元,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彰显与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双向共赢。

  规范合作固优势,酒泉市全面完成435个行政村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革任务,逐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明确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集体资产、统筹开发集体资源、牵头发展集体经济、精准服务集体成员,彻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关系,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让沉睡的集体资源活起来、资产动起来、效益提起来。

  精准激励 闭环保障

  夯实发展硬支撑

  集体经济行稳致远,离不开严密的监管体系、稳定的资金投入、正向的激励机制。酒泉市在村级集体经济跨越发展中,坚持制度赋能、政策托底、监管护航,聚焦资金投入、项目监管、激励约束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闭环式保障体系。

  深化审核管理机制,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167个集体经济重点项目,严格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审制度,从源头确保项目合规可行、精准落地、务实见效。建立定期督导、跟踪问效、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产业发展资金“村民听证质询、乡镇党委审批、县乡联合审核”制度,全程严控资金使用风险。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使用,树立收益优先用于再生产、再投入、再发展的鲜明导向,坚决杜绝盲目支出、平均分配等现象,推动集体经济滚动发展、持续壮大。

  强化资金保障机制,持续加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培育资金投入,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纳入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重点扶持、优先保障范畴,构建上级补助、市县配套、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对中央财政扶持集体经济项目村,在中央财政每村补助70万元基础上,市、县财政按每村15万元标准足额配套,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精准投放,重点用于村级产业培育、项目升级、资源盘活、设施完善,持续壮大集体经济体量,夯实乡村发展基础。

  健全发展激励机制,全面推行村干部绩效报酬与集体经济增收成效深度挂钩考核机制,以县为单位制定专项考核奖励办法,根据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情况,每年提取增量资金的10%—15%,专项奖励对集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等,精准激励、正向赋能,充分激发基层干部深耕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讯员 张海潮)

责任编辑:蒋宇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