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当好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发稿时间:2018-05-30 09:13:00 来源: 贵州日报
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规定,可将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职责概括为“一宣五帮”。目前全国上下,把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定位成一场“战争”战争。打赢一场战争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中人力起决定性作用。笔者认为,任何一个贫困村的党组织第一书记要整合有以下力量:
整合派出单位的力量。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是派出单位参与脱贫攻坚战的使者。派出单位不仅在薪酬、福利、生活补贴、往返交通补贴等方面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给予充分保障,而且还要践行的是一人驻村全单位帮助的理念。单位的帮扶力量怎么发挥出来,关键取决于所派出的第一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每个月至少要向派出单位汇报1次工作。笔者认为,要求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向派出单位汇报工作不仅是一种管理制度,让派出单知晓第一书记在干些什么,而更重要的是第一书记向派出单位汇报工作进度,存在哪些困难需要人、财、物支持等。
整合驻村地县级、乡(镇)级党委政府的力量。当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建立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将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将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块分配到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可见脱贫攻坚战役中的具体事宜,基本上是由县级层面的党委政府决定,即贫困村要实施某个项目,先由村制定实施方案报乡镇审核同意再报县级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为此,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规划村的发展时,不仅要考虑村的特殊性,同时还要必须与县、乡镇的整体规划一致,规划的项目才能够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整合贫困村主帮单位、协帮单位的力量。目前,全国各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都制定了一些帮扶制度。其中不少省份制定了贫困村县直部门帮扶制度全覆盖,即每个贫困村都有来自县直部门的主帮单位和协帮单位。无论主帮单位还是协帮单位,都对贫困村的脱贫承担责任,有义务投入人、财、物支持贫困村的发展。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作为村发展的掌舵人和具体工作的抓手,应该积极主动与帮扶单位沟通,共同研判村里面的发展。
整合帮扶干部的力量。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绝大部分省份制定了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即国家干部一对一的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贵州省而言,制定了“5321”的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即厅级干部帮扶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干部帮扶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科级干部帮扶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干部帮扶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前文所述的派出单位、地方党委政府、主(协)帮单位和帮扶干部都承担着政治责任甚至法律责任,而社会各界人士(单位)更多承担的是道义责任。笔者认为,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三部分社会力量可以整合:一是本村出生通过各种路径在外地从政、经商和为学的知名人士;二是曾经在村工作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现在村中的致富能人。(邹易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