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码可查!农产品有了“身份证”
发稿时间:2024-10-17 10:15:00 来源: 农民日报
随着天气渐凉,遍布山东省青岛市各地的葡萄园进入收获期,一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缀满枝头,空气里都散发着香甜的气息。“葡萄上市销售时也需要出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让葡萄也有‘身份证’。”在山东省胶州市洋河镇一家果蔬专业合作社,农业执法人员在检查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药与肥料使用记录后,叮嘱合作社负责人王女士。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以来,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完整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环节质量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可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在青岛市即墨区刘家庄镇的一家现代农业示范园蔬菜基地,执法人员拿着手机对着合格证上的二维码轻轻一扫,农产品的上市时间、种植信息、生产过程、检测记录等信息便一目了然。“承诺达标合格证既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状况的追溯码,也是承诺常规农残不超标、不使用禁用农药和非法添加物的保障,方便消费者安心选购。”该基地负责人说。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创新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形式之一,有效衔接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合格证作为一种质量标识,是生产主体对消费者,对社会的承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合格证标明了产品的身份,包含了产品的基本信息,是追溯的凭证依据。执法检查是督促农产品生产单位从严从实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重要外部推手。希望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要求,共筑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青岛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稽查大队大队长张阳对记者说。
为了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实施,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科学合理用药、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田间课堂”和“云直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目的意义、“达标”内涵、“承诺”要求、“承诺”内容、“承诺”依据以及如何开具使用等进行解读和宣传,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理念,杜绝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流向餐桌,切实守牢“舌尖上的安全”。
青岛市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就农业生产安全用药、合格证开具等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导,坚持“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主动上墙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同时,督促指导辖区内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收取并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今年以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已开展菜果茶、肉蛋奶等定性定量监测20.81万批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4.32万张,附带上市农产品37.05万吨,地产农产品合格率99%以上,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刘倩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丁乐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