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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干部应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发稿时间:2022-10-28 09:10:00 来源: 云南网

  作者:张学锋 王继泽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而驻村干部作为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是“排头兵”“主攻手”和“开拓者”,要高质效开展好工作,就必须在工作中处理好“四个关系”,做活人的文章,形成人人都是挑担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要正确处理与乡(镇)党委的关系。乡(镇)党委是乡村振兴的一线指挥所,是落实各项精准措施的中坚力量,担负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振兴方案、对接部门帮扶、统筹各级资源等职责。驻村干部被派驻到村,就要自觉服从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与乡(镇)党委保持目标一致、思想一致、行动一致,遇事多沟通、多请示、多汇报,在争取乡(镇)党委的理解与支持中确保工作达标、群众达愿、个人达志,驻村干部应服从乡(镇)党委管理,把驻村工作纳入所在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中,把乡镇党委的工作部署在村里落实好,只有心存规矩、情系乡村、力挺乡村,方能形成破冰合力打开驻村局面,催生出乡村振兴的“鲶鱼效应”。 

  要正确处理与村党组织书记的关系。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不仅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带头人,更是一个村的大家长,是贯彻党在乡村的方针政策、完成各项任务、组织群众团结奋斗谋振兴的关键力量。驻村干部应厘清驻村职责,坚持到位不越位、总揽不包揽的原则,在强化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同村党组织书记多交流思想、进行有效沟通,在思想、发展和目标上形成统一共识,保持行动上的高度一致,才能一起团结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从而凝聚起组织力量,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之战斗堡垒作用,让大家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中焕发思想活力、激发行动激情、构建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要正确处理与派出单位的关系。派出单位对驻村工作队的大力支持,是支持驻村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最大底气与力量源泉。驻村干部要把准自己的身份,是单位派驻的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是“娘家”,也是坚强后盾,没有派出单位的支持,就会成为“失联游子”。驻村干部应及时、积极、主动地向派出单位汇报和请示驻村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争取单位在思想上引导、在项目上支持、在协调上帮助,通过紧抓大事要事、攻坚难点堵点,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助力乡村振兴的高质效推进。 

  要正确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群众的支持是开展好乡村振兴的根基。驻村干部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群众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坚持用实绩说话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驻村工作的关键在于全身心融入乡村生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熟悉群众思维方式,也唯有这样方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工作推动也才能得心应手,因此,驻村干部要积极转变角色、主动融入乡村生活,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严于修身律己,注意言行、规范举止、分清场合、把握分寸,坚持以群众心为心,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通过敢担当、善作为、出实绩,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从而真正赢得群众的好口碑、赢得群众的真信任,唯有这样,群众方会把驻村干部当成村里人、自家人,乡村振兴之路方能越走越宽广、越走越顺坦。

责任编辑:蒋宇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