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干部永远只有创业期
发稿时间:2023-09-28 15:50:00 来源: 云南网
作者:张永祥
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工作队以来,一些驻村干部驻村不助村,在村不在状态,人在心不在,驻村如坐机关,准时上班,到点下班,罔顾职责,熬到期满撤回,挥一挥手啥也没留下,甚至还有观光式、走读式、无为式、两头跑式的驻村干部,不一而足。乡村振兴任重而道远,驻村干部的职责任务就是推进乡村振兴,永远只有艰苦奋斗的创业期,没有乐享其成的守成期,当是局中人、运动员,干字当头,创业为要。
创业期的驻村干部,要全过程保持状态。驻村干部要全身心驻村,保持专注状态,组织关系转接到村,驻村在村,与派出单位业务工作脱钩,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每周“五天四夜”全脱产驻村工作,常态化入户走访排查,做到村情户情清、帮扶政策清、职责任务清、帮扶工作清、帮扶成效清;保持创新状态,不断寻找探索农旅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引进先进技术和市场资源,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培养农产品直播带货人才;保持坚韧状态,乡村振兴的艰巨程度丝毫不亚于脱贫攻坚,需要具备坚韧不拔的精神状态,克服困难,踔厉敢为,要以“日拱一卒、功不唐捐”的坚韧状态,协调应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挑战,与压力同行,变压力为动力。
创业期的驻村干部,要全覆盖带动群众。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不能让脱贫群众“等靠要”思想生根成癌,更不能脱离与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引导村集体入股和脱贫群众集资参与,在乡村振兴中卷入更多的脱贫群众,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和脱贫群众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关系,而不能是毫无关系,只有深度合作才能齐心协力。按照“四个不摘”的政策要求,争取给脱贫群众给予小额信贷的资金扶持,引导群众投资入股村集体经济项目或自主经营种养殖项目,利用有限的帮扶资金将脱贫户卷入村级生产经营,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局中人”,培养其自食其力的兴趣和能力,扶贫更扶志。同时,要督促指导村集体经济项目产生的收益用到全体村民身上,让群众对村集体经济项目产生认同感,强化集体意识,更乐于主动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
创业期的驻村干部,要全身心塑造产品。乡村振兴尚处于创业期,驻村干部要将整个乡村视为产品雏形,因地制宜,挖掘本地资源潜力,围绕打造产品,不断投入人力、资源、资金、技术和争取政策支持,按“一村一品”的原则,先试先行,探索发展红色旅游村、农旅融合村、康养理疗村,等等,多层次、全方位推进乡村振兴。要协助引导村“两委”做好本村的宣传推介,邀请乡贤能人和外地企业实地参观考察,谋求合作,通过不同的视角和课题来观察和参与乡村振兴,在推进乡村振兴中,也借助乡村的资源帮助合作方达成目标,实现互利共赢,寻求可持续的良性发展道路。驻村干部都有派出单位作为自己的“娘家人”,信息、政策、资金、技术、艺术设计、规划等,都是宝贵的有限资源,驻村干部遇到任何人、任何事,都可自问一句,“这个资源对所驻村会有什么用?”比如,从事组织党建工作的驻村干部,可利用自身熟悉党建政策的优势,开展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培养农村优秀人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帮助建强村级党组织。
驻村干部就是专门承担乡村振兴责任的,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要把新的视野、新的经验和新的资源带到村,与村“两委”班子打好配合,以永远在创业期没有守成期的状态,扛起驻村帮扶责任,真抓实干,驻村更助村,人在心也在,围绕职能职责,促进所驻村强村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