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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浩:“三项机制”关键在于贯彻落实

发稿时间:2018-12-20 08:55:00 来源: 第一书记网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重新修订并印发“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这是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举措,也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进一步深化。新修订的“三项机制”对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项机制”重在落实“激励鼓励”。长期以来,在改革发展中,干部的思想中形成一种“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坐在办公室看个报纸喝个茶水,拿着薪水,高高在上,对老百姓的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为切实扭转这种长期形成的思想,制定出台了“激励鼓励”制度,为干部在新时代有新作为、新担当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引导干部以时不我待、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真正让干事的人、老实人不吃亏、得褒奖、获重用。

  “三项机制”重在落实“容错纠错”。干工作就会有失误错误,少干工作就少失误少错误,不干工作就没有失误错误。拿着一样的薪水,还是少干不干为好。这种思想也在很多干部身上体现出来,缺少责任担当意识。制定出台了“容错纠错”制度,为干事担当的干部有了制度保障,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树立了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对该容的大胆容错,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三项机制”重在落实“能上能下”。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干部中形成一个固定的因素,“只要上去就难以下去”的怪相。制定出台了“能上能下”制度,让干部能上能下有了标尺。就是打破了长期形成的不正确的思想。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将那些投机取巧、论资历、讲关系的干部与踏实苦干、论绩效、讲业绩的干部区分开来。对平庸者、失职者下,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打破原来的只能上,不能下或很难下的局面,为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三项机制”的从新修订,为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能进一步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担当的积极性,能增强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从而极大地提振了干部精气神,成为新时代激活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力。

  陕西省吴堡县寇家塬镇 吴浩

责任编辑:杨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