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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01-21 10:17:0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环土壤〔20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们组织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林草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pdf

责任编辑:蒋宇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