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发稿时间:2025-03-26 10:10:00 来源: 农民日报
为更好发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在规范农村会计核算,严肃农村财经纪律,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政部会计司、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在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中,各地立足实际、积极实践,探索出了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村级组织(包括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代办会计业务这一有益做法,即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自实施以来,这一服务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会计核算有统一核算和分账核算两种形式。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设置一套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意见》对两类组织的会计委托代理协议、职责分工、财务公开、监督机制等要求进行明确。此外,《意见》明确乡镇级、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参照执行。
《意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工作目标以及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四权”不变、坚持协同联动等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制度安排,包括明确组织方式、规范代理服务、明晰职责分工、强化财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引入中介机构等内容。第三部分为切实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包括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持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第四部分为持续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制度、强化相关人员定期培训、加强农村财会师资建设、促进农村财会队伍稳定等内容。第五部分为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引导等内容。
《意见》所称的村级组织包括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有关法律和《意见》,村级组织主要可以采取三种会计工作组织方式。一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理记账,即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二是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三是村级组织自行记账,设置会计机构,或者设置会计岗位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意见》主要围绕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要求。此外,《意见》在要求做好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同时,也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级组织不断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为贯彻落实《意见》,各级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村民能够广泛了解村级组织开展会计工作的方式、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实际选择适合的会计工作组织方式。(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庞博)